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组织北京优秀游戏出版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规划,推动北京地区游戏动漫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引导和鼓励游戏产品内容提供商研发、制作、出版弘扬民族文化精神、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游戏软件产品,加快北京市游戏动漫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北京优秀游戏出版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从事游戏出版物研发、制作、出版、发行、运营等与游戏动漫产业链相关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营性组织。
(二)申报参选的游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
(三)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版、运营的游戏产品包括单机、手机、电视、互联网游戏等均可参评。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填写《北京优秀游戏出版物评选申报表》10份,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产品说明书、版权证明材料等各一式5份,并同时报送光盘形式样品5套。
(二)申报作品应符合国家出版和版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经单位认真筛选、审核,达到思想性、趣味性、艺术性和技术性相统一,其衡量标准为:
1. 内容健康。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能够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游戏中不涉及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或画面,不违背社会公德。
2. 题材新颖。游戏设计思路独特,能够凸显民族特色的原创作品。
3. 技术先进。采用国际、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具有良好的兼容性、稳定性和易用性,功能完备、使用方便。
4. 制作精美。游戏进行过程中,画面及音乐播放流畅连贯、没有停顿现象。
5. 市场反响好。占有一定份额或市场前景看好,受到消费者的喜欢和认可。
(三)每个单位推荐作品原则不超过5种。
(四)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6日。
(五)评选全过程不向参评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办法
(一)由北京市有关领导、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内专家学者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北京优秀游戏出版物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办法和完成评选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
(二)评选分初评和终评。初评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指导原则推荐出入围作品;终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入围作品中进行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产生终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