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2007修订)[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2009修订)(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2日,实施日期:2009年11月12日)废止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
(并政发[2007]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太原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经市政府同意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并政发(2004)12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为强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现制定太原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全市控制指标

  1、总体控制指标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包括: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等项合计)

  2、绝对控制指标

  (1)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包括:煤矿企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3)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4)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5)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3、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4、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考核指标

  (1)一次死亡3-9人事故起数,其中:煤矿企业一次死亡3-9人事故起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