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推进测绘科技自主创新与标准化建设
实现测绘自主创新是推动测绘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要以建立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为核心,加大测绘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测绘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加强测绘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大力扶持测绘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
重点围绕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加快卫星定位、数字航空摄影、空间信息网格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发展基于多种传感器的全天候遥感影像获取技术,自动化、智能化地理信息处理技术,多种数据源、多种尺度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技术以及基于网络的地理信息分发服务技术,开发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处理、管理、分析与服务等软件与共享服务平台和技术装备,初步建立以定位精准化、获取实时化、处理智能化和服务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
积极培育和发展测绘科技咨询、技术评估、仪器检测、质量检验等服务机构,建立网络化测绘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测绘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测绘学会、协会和测绘科技中介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作用。协调组建测绘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和测绘执业资格评定机构,做好测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测绘科技领域的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和开发测绘高新技术,培养一流的测绘科技人才。
进一步加强测绘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由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组成的测绘标准体系,提高我市测绘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在国家有关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制修订适合我市实际的空间数据标准、地名数据标准、数据交换标准等;制修订市域地理空间信息基准框架标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数据处理技术标准、航空航天遥感数据处理技术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基础规范、网络建设技术规范,并依据我市测绘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制修订专业测绘技术标准;制修订大比例尺地理空间数据质量评定标准、数据安全及管理标准、收费与定额标准以及应用服务标准等。加强标准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实施监督,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提高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 强化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⒈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
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测绘行政管理体系,根据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要求和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深化测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力加强测绘事业队伍建设,建立结构合理、职责分明、措施配套、功能完善的测绘事业单位组织体系。通过健全法制、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引导测绘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⒉加快政策与法规体系建设
贯彻实施《
北京市测绘条例》,针对测绘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逐步完善我市测绘管理法规体系。重点是补充、完善基础测绘、电子地图、地图审核、测绘工程招投标和监理等方面的制度,建立测绘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并加强涉外测绘管理的政策研究。
⒊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加强测绘市场准入管理,健全资质审核制度;规范测绘市场主体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监督管理本市测绘生产安全;加强对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成果的汇交、使用监督、反馈机制,监督管理本市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市场;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测绘行政执法力度。
⒋加大基础测绘管理力度
做好基础测绘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需求调查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强化科学论证,依据新时期北京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建立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审批、验收、考评等动态管理与监督机制。
(二) 加强人才建设促进多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