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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委关于利用省会优势促进益阳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委关于利用省会优势促进益阳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益政办发[1997]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科委《关于利用省会科技优势促进益阳经济发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997年5月19日

  关于利用省会科技优势促进益阳经济发展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省会长沙是我省科技人才和高新技术密集之地。充分利用省会长沙的科技优势,对实施科教兴益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由市科委牵头,建立益阳市常设技术市场。市科委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联系省会长沙的科技信息网络,加强与长沙科技界的联系,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及时掌握省会的科技信息,建立起长沙科技人才库和科技信息库;另一方面要广泛收集本地科技需求信息,建好科技需求项目库。根据科技供求关系,做好科技引进与输出的衔接工作,为本地引进省会长沙科技成果牵好线,搭好桥。
  二、营造引进省会长沙科技成果的良好环境。一是对省会长沙的高等院校,科技院所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含乡镇企业和区街企业)联合开发、试制的科技项目。特别是产业化的科技项目,经技市场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后,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立项手续。二是对省会长沙科技成果来我市落户、科技人员来我市咨询服务,市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应提供全程优质服务,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力争早出效益。三是对技术贸易软件部分免征营业税。
  三、建立引进省会长沙科技成果的激励机制。以引进科技成果、先进技术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应从实施技术成果的新增税后利润中,连续3年提取5-10%的经费给予奖励。市人民政府要设立“科技金桥奖”,并每年召开一次与省会长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及时总结经验,对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项目和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四、努力增加引进科技成果经营投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湖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技术市场发展基金,并纳入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科目。科技部门每年要从财政安排的科技两项经费中提取10%,支持和鼓励企业引进省会长沙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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