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和重新公布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0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31日)废止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意见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0]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属农场、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00年4月24日
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
益阳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大多数城镇职工已拥有住房产权。同时,随着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和住房货币化分与方案的启动,城镇住房商品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为进一步拓展住房消费,加快住宅商品流通,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现就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取消房改房上市交易的限制性规定。房改房住户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到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凡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改房均可上市交易。
二、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当事人,不受户籍、职业或其他条件的限制。
三、住房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进行价格评估。
四、交缴了住房公合金的城镇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申请组合委托贷款。贷款最高限额5万元,最高期限20年,可采取多种方式还款。
五、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又未申请购房组合委托贷款的城镇职工,在装修住房时可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装修委托贷款。贷款最高限额3万元,最长期限5年。
六、在住房二级市场进行住房交易,一律按照《益阳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税费标准缴纳税费,对住房装修部分的附随交易,免征各种税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