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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4、产权单位根据市或区房改办的批复和评估意见进行售房价款计算,填写有关房改表格;
  5、市区房改办审核房改表格和价款计算结果,发放收款通知;
  6、产权单位收取售房款,存入市或区房改办委托的专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住房资金专户;
  7、凭市房改办专门通知,办理交易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十四条 出售的公有住房按政策规定实行住房保险,依法公证。
  第二十五条 购房职工因工作跨区、县(市)调动不再需要所购住房时,按规定退交所购公有住房后,可在迁入地或新单位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一套公有住房。退房价款计算方法如下:
  依本实施办法按成本价购买的,按退房时成本价计算;按标准价购买的,按退房时标准价计算,但应扣除原给予的现住房折扣、工龄折扣等优惠。
  依原售房政策购买的,按《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所规范的产权比例与退房时的成本价计算,但应扣除工龄优惠、一次性住房补贴优惠等。
  第二十六条 职工购得住房后,其维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整体形象;未依基建程序不得任意改建、扩建;任何入不得侵占梯间、屋面等共有部位和公用设施。
  第二十七条 以后各年度标准价、成本价、午工龄折扣额等有关数掂,由市房改办测算绎市政府审查报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后于每年6月30日前公布。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应参照本办法制定公有住房出售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房改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
  新住房出售价格表
                    单位:    元 /m2

结构

  类别

房屋

  等级

结 构 设 施 情 况

市场价

成本价

标准价

其中

承重部分

楼、地、屋面

设  施

负担价

抵交价

钢混

 

钢混框架或现浇混凝土承重梁墙

现浇或预制楼地面,钢混屋面

成套住宅

  水电齐全

975

  (380)

570

  (228)

455

  (182)

279.5

175.5

砖混

一等

眼墙或部分钢混凝柱、圈梁等

预制楼地面,混凝土平面屋、带平顶坡屋面

同  上

750

  (300)

438

  (175)

341

  (136)

165.5

175.5

二等

眼墙或部分钢混梁、空斗墙或部分混凝梁

同  上

1、同上但系空斗墙

  2、非成套住宅

700

  (280)

410

  (164)

310

  (124)

134.5

175.5

砖木

一等

砖墙或木柱、木梁

木楼、地面或混凝土地面、坡屋面

成套住宅

  水电齐全

670

  (268)

395

  (158)

296

  (118)

120.5

175.5

二等

砖墙或木柱、木梁

同  上

非成套住宅

600

  (240)

355

  (142)

270

  (108)

94.5

175.5



  注:1、括号内数字系相应底层杂屋的基准价格(为相应价格的40%)
  2、底层杂层以净高2.2m为准,每高出0.1m加价20%;每低出0.1m,减价10%。

  附表二
  朝向价格增减表

朝 向

坐北朝南

坐南朝北

坐西朝东

坐东朝西

增减(%)

0

-1

-2

-3



  附表三
  层次价格增减系数表

共几层

增减率

第几层

A

B

A

B

A

B

A

B

A

B

-2

0

-2

0

-2

0

-2

0

-2

0

0

+2

0

+2

0

+3

0

+2

0

+2

-2

-2

+4

+4

+4

+4

+4

+4

+4

+4

 

 

-2

-4

+4

+2

+4

+4

+4

+3

 

 

 

 

-4

-5

+1

0

+2

+1

 

 

 

 

 

 

-4

-6

0

-1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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