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育集资支出
计算分配因素:农村农业人口数、乡(镇)村个数、全市教育集资支出总额。
公式:某县教育集资支出=该县分配率×全市教育集资支出总额。
其中:某县分配率=该县农村农业人口数占全市农村农业人口数的比重×权重1+该县乡镇村个数占全市乡镇村个数的比重×权重2。
(七)补助村级基本支出
计算分配因素:五保户人数、村个数、补助标准。
公式:某县补助村级支出=五保户补助支出+村管理费补助。
其中:某县五保户补助支出=五保户人数×补助标准(省标准)×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占全省的比重。
某县村管理费补助=村个数×补助标准(省标准)
(八)农业特产税减收额
根据农业特产税财政决算收入及其税率调整情况计算确定。
公式:某县农业特产税减收额=农业特产税生产环节减收额+农业特产税收购环节减收额
(九)屠宰税减收额
根据1999年屠宰税收入财政决算数确定。
(十)农业税增收额
按照各区县(市)改革前后农业税计税常产、计税价格和税率计算确定。
公式:某县农业税增收额=改革后农业税征收额-改革前农业税征收额。
其中:改革后农业税征收额=农业税计税常产×计税价格×改革后农业税税率。
改革前农业税征收额=农业税计税常产×计税价格×改革前农业税标准税率。
(十一)转移支付系数的确定
按照省财政对全市的转移支付系数,市对区县(市)的转移支付系数,统一确定为1。
三、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因素数据的采集
1、统一采用1999年度《益阳统计年鉴》统计数据和1999年财政决算报表数据。少数数据以有关报表数据为准。其中:乡(镇)个数省里以1995年撤区并乡前一年的数据为依据,我市以现有乡(镇)村个数为依据;“三提五统”采用省农办和市经营部门提供的历史数据;大通湖管理区和沅江市茶盘洲镇的农业人口数为市统计局提供的人口普查数据为准;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收入的减(增)数数据以省、市财政农税部门提供的报表数据为准,农业税计税常产取的是1995-1999年五年平均数;农场现有乡(镇)村个数以省民政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湘民行发[2000]23号)。
四、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