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农业科技发展实施意见(2001-2010年)》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2]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益阳市农业科技发展实施意见(2001-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益阳市农业科技发展实施意见
(2001-2010年)
为加速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家《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 - 2010年)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农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为指针,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快实现我市农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企业、农民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2、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与管理经验,缩小我市农业科技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3、坚持高新技术应用与常规技术应用相结合,重视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与农村经济的素质。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初步建立起新型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高效运行机制,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环境,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十五”期末,主要农产品优质率达60%,加工率达40%,商品率达7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在“十五”期间,重点解决新品种繁育与推广,科技示范,龙头企业带产业,标准化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高我市农业科技成果的普及率和转化率。
二、组织实施五大科技活动,努力促进农业科技发展 (一)实施优质种苗科技活动,加速种养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