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2类标准适用区域
指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3.2.3 3类标准适用区域
指规划工为弄错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3.2.4 4类标准适用区域
指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4、适用区域划分
根据益阳市城区的性质、结构特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特别是城市的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制定本区划(见附表)。
5、区划的实施
5.1各类适用区域的标准值,按《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规定执行(见附表)。
5.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应依据等网格密度及不同类别适用区的分布而合理布置。
5.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铁路等到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实施监督管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各行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协助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本区划。
5.4本区划划定昼间为06:00--22:00,新途径间为22:00--翌日06:00。
5.5新途径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适用区域的标准值15分贝。
5.6噪声测量方法按GB/T14623--93执行。
5.7本区域不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时,由益阳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和补充,报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5.8本区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益阳市城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表
类别
| 编号
| 区域范围
| 面积
KM2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类
| 1
| 北以五福路、东以迎春路和人民路、南以五一路、西以资江为界的区域
| 1.5
| 55
| 45
| 交通干线峡谷侧红线外50米范围区域,城区资光河道两侧河堤护栏或堤外50米范围区域,城区铁路两侧15--50米范围区域另元规定为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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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以桃花仑路和河南路、东以大桃路和龙洲路、南以朝阳路和秀峰路、西以金山路为界的区域
| 4.0
|
3
| 北以荗林路、东以峡山路口、南以秀峰路、西以教育路为界的区域
| 1.5
|
4
| 梓山公园
| 3.6
|
| 5
| 北以五福路、东以长常高速公路、南以资江、丁以永丰路为界的区域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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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类
| 6
| 北以资江、东以橡机、南以会龙山路、西以志溪河为界的区域
| 2.2
| 65
| 55
|
|
7
| 北以资江、东以袁家湖路和龙洲路、南以桃花仑路、西以大桃路为界的区域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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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以秀峰路和校花仑路、档以教育路团园路和梓山环路、南以朝阳路和梓山路为界的区域
|
|
9
| 北以鹿角园路、东以龙洲路、南以迎宾路、西以金山路为界的区域
|
|
10
| 北以风山路、东以龙山大疲乏、南以迎宾路、西以团园路为界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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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北以永福路、东以龙山大道、南以龙洲路、西以火车站为界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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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北以永乐路、东以银河路、南以朝阳西路、西以宾江路为界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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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城区交通干线两侧红线外50米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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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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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穿越城区的资江河道两侧河堤护栏或堤外50米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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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穿越城区的铁路两侧15--50米范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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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
| 16
| 城区内除1、3、4类标准适用区域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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