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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关于选聘2007年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指导员及调查员的通知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选聘2007年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指导员及调查员的通知


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统计局:

  为保证2007年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的顺利开展,现将选聘调查指导员及调查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

  1.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可以从统计系统、基层组织人员中选调,也可以从社会招聘,应尽可能保持调查员队伍的稳定。

  2.原则上每个调查小区配备一名调查员,平均每两个调查小区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

  二、选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调查工作;

  2.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能工整、清楚地填写调查表;

  3.具有较强地沟通能力,能独立工作,吃苦耐劳;

  4.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能为被调查户保守秘密,作风正派,待人和气,有奉献精神。

  除具备以上条件,调查指导员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县统计局要根据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选调条件选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并将选聘人员按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来源、类别等内容进行登记造册。

  2.各区县统计局负责填写《调查指导员、调查员个人情况表》。2007年9月28日前将《调查指导员、调查员个人情况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局人口和就业处审核。

  3.市统计局负责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业务培训。经测试合格,由市统计局统一发给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工作证件。调查证件应贴有本人照片,证件内容由各区县统计局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统计局加盖公章。

  4.各区县统计局于10月19日前将已填写证件编号的《调查指导员、调查员个人情况表》以纸介质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市局人口和就业处备案,纸介质需要加盖区县统计局公章。

  5.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对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工作的管理,加强与社区居(村)委会的协调沟通,保证调查员摸底、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 系 人:朱昊阳  安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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