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谢锋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萍府字〔2002〕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谢锋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黄光明的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胡淼的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陈相和的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刘降祥的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代雄的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龚建邦的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石青的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皮永华的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邬敬佑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荣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德江的市直机关服务中心(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林增悦的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顺先的市政府参事室主任职务; 欧阳志坚的市物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何文其的市广播电视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菊清的市农业局总畜牧兽医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