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办法
| 分项
分值
| 考核情况
| 考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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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源头监管及产品质量安全
| 10
| 1、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 成立了检验检测机构得2分,配置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得1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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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饲料、兽药市场准入,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检查。
| 全年联合执法抽查不少于5次,每少1次扣0.5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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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年出栏猪1000头以上规模养殖猪场的档案管理,包括生产记录、防疫记录、饲料、兽药使用记录等。
| 全部建立健全计满分,抽查发现一个场未建立扣1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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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猪屠宰加工企业、重点生猪交易场所和边境检查站,要配套建立检验检测室。
| 实地抽查,发现一例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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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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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额完成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包括种猪场)建设,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
| 超额完成一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加1分;新增一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生猪屠宰、深加工、饲料、兽药)分别加2分,1分,1分。
| 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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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23个考核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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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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