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鲁教高处函(2008)17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教务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要求,请你校认真组织,做好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申报工作。
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由各本科院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请于7月5日之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2008年6月20日至7月5日期间,各申报学校须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http://syq.zlgc.org中注册用户(一个申报项目注册一个用户名)并上传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申报书可从上述网站下载。
附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要求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要求
一、建设目的与内容
本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要。
本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评审名额与申报范围
2008年度评审10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30个名额支持创业教育,鼓励高等学校开展创业教育探索,面向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
(2)20个名额支持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示范性软件学院”申报;
(3)20个名额支持文科基础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申报;
(4)15个名额支持生命科学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申报;
(5)10个名额支持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有理论经济学博士点的普通高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