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网上宣传阵地建设,打造统计普法宣传品牌。“统计方圆”是“五五”
统计法宣传教育时期结合北京实际开创的一种普及
统计法知识的新型宣传教育形式。经试运行,取得初步成效。2008年,要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阵地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充分利用“学习园地”、“法律讲堂”、“法律沙龙”以及“诉求指南”四个单元版块,以全新的组织宣传手段开展对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对全社会成员的普及
统计法工作。以贴近统计工作实际、通俗易懂的案例解读法律常识,做好内容更新维护,扩大点击率,把栏目建设成为网上普法的课堂。
四、持续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12.落实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及对象。2008年全系统完成对5000家单位执法检查任务,其中市局执法队完成180家;市局、总队各专业部门完成220家;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完成4600家。执法检查紧密结合统计中心工作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重点检查占全市经济总量70%以上、不同专业的3000余家规模较大企业;年耗能5000吨标煤及以上单位;各开发区重点企业及房地产、建筑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以及对经济普查清查工作不配合的单位。加强对拒报、屡次迟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13.以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区县自查与区县互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督查相结合、统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相结合的方式。
14.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市和区县各级执法部门根据全市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区县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和全年执法检查任务的完成。区县局队的领导完成对1家单位执法检查任务;市局、总队专业部门的处长完成对1家单位,副处长完成对2家单位的执法检查任务。
15.确定执法检查专业和重点指标。工业检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商业检查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服务业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应付工资总额、应付福利费总额、收入合计、支出合计;房地产业检查本年完成投资额、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建筑业检查建筑业总产值、本年新签合同额、施工面积、竣工面积;能源统计以检查能源消费量指标为主,重点检查企业电力消耗等耗能大的指标,以及是否建立相关统计台帐等基础工作;劳动统计检查期末人数及在岗职工期末人数、劳动报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