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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
(盐政办发〔2009〕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探索和创新农村河道管理新模式,着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新机制,确保农村河道常年保持河面清洁、河岸整洁,为广大农民提供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三年内全市县、乡、村三级河道(以下简称农村河道)全部落实长效管理制度,使每条农村河道基本达到河面清洁“三无”(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漂浮物、无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河坡整洁“三无”(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建乱堆、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三无”(无行洪、排涝、输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作物,无圈圩、筑坝)的要求。其中,2010年要有50个乡(镇)(含开发区、街道,下同)达长效管理要求,2011年要有60个乡(镇)达长效管理要求,其余29个乡(镇)到2012年达长效管理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要重视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是当前农村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巩固河道浚疏整治成果的有效措施,也是发挥河道综合效益的重要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从指导思想上扭转重建轻管的问题,切实把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抓上手,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机制,确保责任明确,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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