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采取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各创建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向社会人群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如组织专家编写卫生科普文章,与媒体共同创办卫生与健康栏目等。
2、各创建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如与企业合作,编印健教处方、卫生科普折页等传播材料,制作宣传栏,在本院营造浓厚的健康教育氛围。
3、各创建单位要把健康教育与医疗服务、整体护理、创爱婴医院等工作结合起来,制订规范,采取措施,动员广大医护人员开展人际传播活动。
4、各创建单位根据本院实际和社区健康问题,组织专家,面向社会,开展健康教育大课堂活动。
五、时间安排
2003年12月 省制订下发示范医院工作计划和评价标准
2004年3月 各创建单位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制订计划,启动PDCA程序
2004年3月 各创建单位营造示范氛围,动员职工和患者参与
2004年3-11月 各创建单位按计划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包括人员培训)
2004年6月前 地级指导小组对创建单位进行指导
2004年10月前 省级指导小组对创建单位进行指导
2004年12月 终期评价
2005年1月 总结推广
六、经费筹集
各创建示范医院活动经费列入本院计划自筹。
七、组织实施
本计划由省爱卫办委托省健康教育所组织实施。
附件2
湖北省健康教育示范医院评价标准
目 标
|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组
织
管
理
目
标
(20分)
| 1、建立健全本院健教工作网络并发文执行。
| 5
| 网络不健全扣5分。
|
2、制订本院年度健教工作计划,落实经费,并发文执行,计划上报省健教所。
| 5
| 计划不规范扣1分;经费不落实扣4分;未发文执行扣2分;未上报扣2分。
|
3、用PDCA程序对健教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 10
| 未实行目标管理扣10分;无资料证明扣5分。
|
工
作
过
程
目
标
(40分)
| 1、每季度检查1次本院健教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院。
| 3
| 少一次扣2分,无资料证明扣1分。
|
2、采取多种形式向职工和患者宣传示范医院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健教氛围。
| 3
| 达不到要求,酌情扣1-2分。
|
3、医院把健教纳入门诊、病区的医疗、护理服务之中,并加以规范。
| 5
| 未纳入扣5分,不规范扣2分。
|
4、在5月底前,医院对二级目标人群的培训率要达到90%,培训教材可向省健教所征订,二级目标人群人手一册。
| 5
| 培训率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教材达不到人手一册扣3分。
|
5、在门诊推广健教处方,病种不少于6种,数量不少于本专科门诊量的50%。
| 5
| 少一病种扣2分;数量达不到要求扣2分。
|
6、在门诊和各病区设规范的健教专栏,门诊每二月换1次,病区每季换1次。
| 5
| 专栏不规范扣2分;更换少1次扣2分。
|
目 标
|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7、每年开展健教大课堂活动不少于 4次,病种不少于2种。
| 5
| 次数少1次扣2分;病种少1种扣2分。
|
8、每年在新闻媒体刊播卫生科普作品20篇。
| 3
| 少1篇扣1分。
|
9、在门诊适当地点配置电化健教设备(含电子触摸屏),每天播放时间不少于4小时。
| 3
| 无设备扣3分;时间不够扣1分。
|
10、在门诊适当地点设健教资料取阅处。
| 3
| 无取阅处扣3分;无健教资料扣2分。
|
效
果
目
标
(35分)
| 1、一级目标人群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70%。
| 10
| 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
|
2、二级目标人群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0%。
| 10
| 下降1个百分点扣3分。
|
3、医院工作区健教氛围浓厚,环境整洁优美。
| 10
| 健教氛围不浓酌情扣1.5分;环境不优美扣5分。
|
4、医院工作区无吸烟行为。
| 5
| 发现1人吸烟扣2分。
|
资料
目标
(5分)
| 相关资料(包括文件、材料、照片、电子文件等)齐全、整理规范、真实可信。
| 5
| 达不到要求酌情扣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