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市、区)级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每月至少播出或发表一次(篇)“行动”有关节目或核心信息。
(五)农村中小学应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多种形式(如办板报、讲座等)将核心信息传播给学生。健康教育开课率在经济发达、中等、贫困地区分别达到85%、75%、65%。
(六)在经济发达、中等、贫困地区今年分别有60%、40%、30%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为当地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
(七)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至少举办一期骨干人群培训班(或以会代训)。各级“行动”骨干培训率,在经济发达、中等、贫困地区分别达到80%、70%、60%。
(八)农民对今年传播的核心信息知晓率,在经济发达、中等、贫困地区分别达到80%、70%、6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60%、50%。
(九)农村中小学生对今年传播的核心信息或健康教育课本知识的知晓率,在经济发达、中等、贫困地区分别达到85%、75%、65%;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65%、55%。
(十)农村无吸烟学校(见附件1)占中小学校的比例达到15%。15岁以上人口吸烟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开展创建“行动”示范社区(县、市、区、乡镇)活动,当年至少有1个县(市、区)或乡镇被市或省命名为“行动”示范社区。
二、核心信息
(一)增强卫生意识,形成健康行为,预防非典、禽流感等各种传染病;
(二)大力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整治环境,清洁家园,促进身体健康;
(三)不安全性行为传播、母婴传播、血液传播是艾滋病传播的三大途径;
(四)预防血吸虫病,不要到有钉螺的地方去游泳、捕鱼、打草等;
(五)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农民身体健康。
(一)、(二)为必选核心信息。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从(三)、(四)、(五)中选1-2条,连同必选核心信息作为本地传播的核心信息。省“行动”办将核心信息编成通俗易懂的文字(见附件2),各地可将其制作成标语、传单、墙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进行广泛传播。
三、评价方法和指标
(一)评价方法
1、采取批质量保证抽样方法,在各市、州各随机抽取1个县(市)、1个乡镇、1个村,每个村抽30名农民和30名学生,进行KAP(健康教育知、信、行)问卷调查(天门、潜江、仙桃和林区按以上方法直接从所辖乡村中抽取)。
2、召开乡、村干部、防保医生和教师等骨干人群座谈会,利用小组访谈,进行RAP(快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