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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十堰市张湾区等六个城区为全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十堰市张湾区等六个城区为全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的通知
(鄂卫办发[2004]30号)


各市、州卫生局:

  根据《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实地考核了6个全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创建单位,十堰市张湾区、茅箭区,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黄石市黄石港区,荆州市沙市区通过一年的创建,达到《湖北省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标准及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符合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标准,经研究确定以上6个城区为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请你们加强对本地中医药示范服务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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