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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的通知

  3、考试时间

  (1)理论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全省统一进行,请各市、州卫生局派人于11月3日到省卫生厅基妇处领取试卷和答题卡,标准答案于阅卷前传真专递。

  (2)技术操作考核由各地自行安排。

  五、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的领导与组织工作,应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操作考核评审组,加强管理,及时解决考试考核中的各种问题,保证考试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和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医院,解放军及武警部队医疗机构的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参加所在地的统一考试考核。

  (三)各地应按复习的范围,认真组织并做好考试考核前的培训工作,使每位符合本次考试考核条件的人员都能得到一次有效的岗前培训。对于已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人员,各地应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轮训,以适应专业技术发展的要求。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肃纪律,严格监考、保密制度,省卫生厅将派员参加各地的理论考试巡视和抽检技术操作考核的质量,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理论考试结束后,答题卡现场封存,试卷在有负责人参与下立即集中焚毁。

  各地将参加此次理论考试的人员汇总,于10月26日前逐级上报到省卫生厅基妇处,以便印卷。

  (五)考试考核结束后,在《申报审批表》上填写分数。合格者, 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登记归档工作,并将考试考核情况汇总填表(见附件四),上报到省卫生厅基妇处。

  (六)本次考试考核未合格者,据其条件,可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考核,连续两次考试考核未合格者,取消从事助产技术服务资格,调换工作岗位。以后每2年进行一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

  附件:

  1、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

  2、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技术操作考核参考标准

  3、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略)

  4、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情况汇总表(略)

二○○四年八月九日

  附件1:
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
资格考试考核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

  一、理论考试
  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妇产科学》,2001年2月第六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乐杰主编。重点复习和掌握第二章至第二十三章的内容。
  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儿科学》,2001年1月第五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王慕逖主编。重点复习和掌握第四章第二节、第五章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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