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农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我市将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种子专项检查。以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蔬菜、转基因大豆及当地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对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种子的、非法经营或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系、品种的、未取得《种子质量合格证》经营种子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进行严厉查处。严格品种审定,切实清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二)农药专项检查。对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进行重点查处;要加大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行为的检查力度,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和流通市场的质量和标签抽查。
(三)肥料专项检查。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转让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进行重点查处。
(四)水产苗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坚决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水产苗种及违法用药的行为。
二、检查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负责本辖区农业投入品市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市区农业投入品市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对于没有专门执法队伍的县(市),各县(市)农委也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全面履行法定责任。在各县(市)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里将对各县(市)农资市场进行抽查,对于履行不了职责的县(市),市里将派驻专门的农业执法人员帮助其管理好市场。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把举报电话上报市农委法规处。
三、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