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五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主要农作物种子、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农作物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注册资本100万元);(3)渔业捕捞许可证;(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许可;(5)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项目。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006年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要在全面考评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通用目标考核表》的内容,采取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日常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经过检查考评,将对各区、县(市)农委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结果做出评价,并按照《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第
十八条、
十九条的规定作出通报。对检查考评未达标的单位和检查考评中发现的执法违法行为,按照《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和《
哈尔滨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哈尔滨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农能力与水平,市农委成立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李军
副组长:夏淑文、史呈越、杨文月、王景奎、张铁光、迟宝旭
成员:魏红军 张明伟 金学武 谢征军 邵经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法规处,具体负责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副主任迟宝旭同志兼任。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二: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2006年度行政
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