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国有农场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农机局,厅属各场(所):
为进一步摸清国有农场基本情况,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解决国有农场和农工的实际问题,根据省委农工部的统一部署,现将进一步搞好国有农场基本情况调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每个农场为基本单位,认真如实填报五张国有农场基本情况表(表一至表五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主管部门。
二、请各市农业部门按所属主管部门汇总表,总表总数必须与分表累计数一致。
三、请各市农业部门于11月21日前将各农场表和汇总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及软盘报送省农业厅企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