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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为湖北省卫生镇的通知

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为湖北省卫生镇的通知
(鄂爱卫会[2004]23号)


宜昌市夷陵区爱卫会:
  根据《湖北省卫生镇标准》和《湖北省卫生镇考核命名管理办法》(鄂爱卫会[2001]06号)文件精神,经宜昌市爱卫会申请,省爱卫会在前期暗访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于2004年12月21日,对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创建省级卫生镇的工件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组认为:太平溪镇在创建省级卫生镇的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日常管理,创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省级卫生镇的标准。经审查,省爱卫会认可专家组的考核意见,决定命名太平溪镇为湖北省卫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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