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的通知
(鄂卫发[2005]47号)
三峡大学、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三峡大学申请登记的“中药药理实验室”,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登记的“中药药剂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肾病实验室”、“心脑血管病实验室”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专家认为上述5 所实验室达到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的标准,经研究,确定三峡大学“中药药理实验室”,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药剂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肾病实验室”、“心脑血管病实验室”为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希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中医药科研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