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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实施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明查)的通知

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实施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明查)的通知
(鄂爱卫办[2005]24号)


各市、州爱卫办: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爱卫会定于9月24日开始对通过暗访的省辖市、省直管市实施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明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查安排  
  (一)此次明查设立3个团,每团7人(团长、秘书各1人、专业人员5人)。1团检查黄石、鄂州、武汉3市;2团检查宜昌、荆门、仙桃3市;3团检查十堰、襄樊、孝感3市。
  (二)明查于9月24日开始,3个团同时进行。
  (三)每个市检查2天,其中听取受检市汇报和查阅资料半天,分组实地检查1天,检查团汇总情况、向受检市通报检查结果半天。
  二、检查团成员职责及分工
  (一)检查实行团长负责制,检查团各成员在团长领导下根据分工认真完成各自的检查任务。秘书协助团长工作,负责有关联络及撰拟复查意见。
  (二)检查分5个专业组进行。
  1组(健教专业人员):检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民意测验(当地居民部分);
  2组(城建专业人员):检查市容环境卫生、民意测验(当地居民部分);
  3组(环保专业人员):检查环境保护;
  4组(卫生监督专业人员):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民意测验(过往旅客部分);
  5组(防病及除四害专业人员):检查传染病防治及除四害。
  三、检查纪律  
  (一)检查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检查人员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完成检查任务,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接、送站和检查时,一律轻车简从,不搞专门迎送活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安排检查组的食宿,不准以任何名义和形式馈赠礼品和礼金,不安排营业性文娱活动。
  (三)受检市要实事求是的迎接检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检查期间,严禁临时关闭店铺、公共场所、农贸市场,撤消摊点,临时停止使用公共卫生设施等。
  四、有关事项与要求  
  (一)实事求是地评议、评分。各检查组要对每个受检城市进行充分评议,评出分数(不向受检市公布),向受检市通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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