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认可十堰等市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称号的通知
(鄂爱卫会[2005]14号)
各市、州爱卫会:
根据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规定和十堰等11市的申报,今年6至10月,省爱卫会组织复查组,按照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申报市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表明,十堰等11市均符合全国爱卫会规定的相应除四害先进城区标准要求。
经审查,省爱卫会认可复查组的复查结果,对十堰等11市的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称号重新确认如下:
一、灭鼠先进城区(8个):十堰市城区、襄樊市城区、孝感市城区、应城市城区、潜江市城区、仙桃市城区、随州市城区、枣阳市城区。
二、灭蟑先进城区(10个):十堰市城区、襄樊市城区、孝感市城区、应城市城区、潜江市城区、仙桃市城区、随州市城区、黄石市城区、宜昌市城区、鄂州市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