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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6年江西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行为规范检查活动。8月,配合农业部做好农资监管行为规范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落实情况。

  (八)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9-10月,在全省统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的指挥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农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健全案件报告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改进跨区域农资大要案协同查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介入农资纠纷调解,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同时,加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农资打假工作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农资监管绩效评价体系。

  (三)加强农资监管能力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工作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农资执法和抽检经费,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充实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的农资打假队伍。

  (四)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农业部将于3月开通《全国农资监管信息网》,省农业厅的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也已建立,各地要积极支持两级平台建设,及时公布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发布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信息,通报农资监管和监督抽查结果,实现农资监管工作的网络化。在信息化过程中,要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搞好相关数据和资料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工作。

  (五)努力营造农资打假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结合开展“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和“送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广泛采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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