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力争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农资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2006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各主要农资品种抽查合格率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中,种子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复混肥、有机肥合格率达到60%,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兽药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各级农业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建立档案记录。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和批发大户等各种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取缔。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与所属或以农业部门名义挂牌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脱钩。各级农技推广服务系统也要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在人、财、物等方面稳步推进经营性和公益性职能相分离。
二是突出重点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水产苗种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检查力度,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棉花、油菜籽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严格品种审定,严禁未审先推,切实清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