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湖北省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鄂农健办[2006]0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行动”办,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现将《2006年湖北省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工作计划,于3月底前报省爱卫办。
二○○六年三月六日
2006年湖北省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计划
根据《
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2006年湖北省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要点》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6年湖北省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计划》。
一、各成员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爱卫办
1、加强“行动”组织网络建设。年内,100%的县(市、区)、90%以上的乡(镇)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2、将“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百镇千村”建设、创建卫生村镇、“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整治环境清洁家园”等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卫生面貌的改善。
3、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其主要内容。
4、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做好省“行动”办的日常工作。落实“行动”各成员部门向“行动”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制度、联络员例会制度。省“行动”领导小组于上半年召开一次“行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促进“行动”工作全面推进。组织开展督导。当年对“行动”工作的督导不少于2次。
(二)卫生部门
1、组织传播“行动”核心信息。农民当年核心信息知晓率,在经济发达、中等、贫困地区分别达到80%、70%、6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60%、50%。
2、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当地居民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达3项以上。
3、开展骨干人员培训。当年至少组织1次本级“行动”办成员和联络员,以及乡村防保医生和乡村干部的健康教育培训。
4、组织开展效果评价。当年对“行动”工作的效果评价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