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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评审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评审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卫生局:
  现将《湖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评审标准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与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估,提高产科质量和水平。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考核评估。

  附件:湖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评审标准

二00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
  湖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评审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实得分

  行


  织
  领
  导

1、有院领导分管妇产科;
  2、开展妇产科业务技能培训(查看培训计划、记录)

10
  5

无院领导分管不得分,
  无培训计划扣5分,培训无记录扣3分


  策
  制
  定
  与
  落
  实

1、成立乡镇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
  2、成立医院产科急救小组
  3、分娩限价和落实

 

4、乡级防保人员补贴
  5、投入经费、保障措施
  (纳入合作医疗、贫困救助或产
  科设备经费投入)

5
  5
  5

  5

无领导小组扣5分
  无抢救小组扣5分
  无限价扣5分,未落实扣3分(查看病例5份或询问2位母亲)

政策不落实扣5分,未完全落实扣3分

住院分娩纳入合作医疗制度、有贫困救助或2004年产科设备经费投入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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