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保健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直领导干部体检工作的通知
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部、省属医疗单位: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体检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认真做好2007年度省直领导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副省(部)级以上现职及离退休领导干部,包括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
(二)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现职及离退休的正副厅(局)级领导干部。
(三)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按规定享受副厅(局)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
二、体检时间
省直领导干部体检时间集中安排在4月至10月,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标准
根据干部保健的需要,对本年度干部体检项目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重点保健对象健康体检项目标准见附件2,一般保健对象健康体检项目标准见附件3。
四、体检费用结算
由省委保健办按体检项目标准统一结算。
五、具体要求
(一)提前预约做好登记。省直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干部体检登记表(附件1),请以“EXCEL”的表格形式报送省委保健办,并及时领取体检预约单。
(二)严格执行体检套餐标准。各医院要严格执行省委保健办制定的重点保健对象和一般保健对象的体检套餐标准,不得任意缺项、漏项。
(三)体检工作注重细节。干部体检工作必须从体检环境、体检流程、体检人数控制、体检队伍建设、体检追踪回访等各方面入手,强化体检细节管理,促使体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体检结论要严谨。体检结论详实与否直接反映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所归纳的体检结论,必须语言规范清晰、结论权威严谨。
(四)确保较高的体检率。以集中体检为主,分散体检为辅,及时查缺补漏、纠错补检。全面实施健康体检质量抽查标准,确保一个不缺、一项不漏、没有一个误诊地做好今年的体检工作。
(五)积极推进干部保健体检业务网络化管理。各医院必须按省委保健办的有关规定使用卫生部保健局监制的干部健康体检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并打印体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