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十三)认真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防治措施,加强疫情监测,积极开展高危人群检测,加强农村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强制推行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器,免费开展孕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开展高危行为干预,阻断艾滋病传播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治知识。积极救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按要求落实艾滋病防治经费,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十四)强化农村血吸虫病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的血防工作方针,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以消灭垸内钉螺和控制传染源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和疫区改水改厕,强化传播控制与传播阻断地区疫情监测,积极组织实施血防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抓好人畜同步查治病工作,加强晚血病人救治,落实救助政策。加大血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疫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深化血防机构改革,加强血防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血防资金足额落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十五)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县(市、区)、乡(镇)医疗机构的产科建设,提高孕妇住院分娩率,确保母婴安全;改善农村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采取重点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十六)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深入开展卫生村镇创建工作,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改灶、改圈步伐,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提高农民文明环境卫生素质,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稳妥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十七)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号)文件精神,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切实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不断完善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强化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努方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研究政策,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全省推开,力争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