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管理
各地要按照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运作规范的原则,健全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管理机制,加强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管理制度和办法。要建立食用植物油储备承储资格认定制度,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应由依法取得资格的国有企业承储。承储企业的指定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共同认定。各地要加强食用植物油储存设施的建设力度,改善仓储条件,确保储油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库存、轮换、质量等方面的管理,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和经常性随机抽查,确保储备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库存要坚持专账核算、专人保管、单独存储,不得与其他性质的油料混存。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贷款要与核定成本相衔接,贷款的发放额度要以储备计划文件中有关成本的规定为依据,新发放的贷款额不得高于核定的成本额。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做好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的存储、销售、轮换各个环节的信贷监管工作,防止发生挤占挪用贷款资金现象。承储企业要建立地方储备油轮换风险准备金,强化风险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对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要及时足额拨补到承储企业。各地要积极推行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库存保险制度,增强企业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承储企业的管理,不得以地方储备食用植物油对外进行担保或者对外清偿债务。未经有关部门协商和农发行开户行同意,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承储企业不得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质押。
进一步充实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是增强地方政府市场调控和应急保障能力,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的重要手段和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落实到位,有关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省有关部门将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定期予以通报。
附件:河南省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各省辖市不发)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粮 食 局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河南省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