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6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明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
种子法》和《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对2006年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范围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水稻杂交种子。抽查范围是全省11个设区市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具体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每个企业抽取样品不少于2个,品种由扦样人员确定。本次监督抽查检测项目包括净度、发芽率、水分和品种纯度四项质量指标。
二、工作分工
本次抽查工作由省种子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农业局所属种子管理站承担本辖区种子企业样品的扦取工作;净度、发芽率、水分室内三项质量指标由其所属种子质检站检测,未设立种子质检站的送省种子质检站检测;品种纯度鉴定样品及时送省种子管理站,由省种子管理站统一到海南进行纯度种植鉴定。
三、扦样、检测与质量判定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及时组织扦样人员,凭本通知、《江西省2006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附件2)和有关身份证件到受检企业扦样,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至少一名为持有《种子检验员证》的检验员。样品应当从受检企业仓库内待销的商品种子中扦取。扦样和检测依据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进行;质量判定执行GB 20464-2006《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质量判定规则。
四、时间安排
2006年11月25日完成扦样,并将品种纯度样品送省种子管理站进行海南种植鉴定;2007年1月15日前完成净度、水分、发芽率室内三项质量指标的检测,并将结果报送省种子管理站;2007年3月底完成品种纯度海南种植鉴定;2007年4月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对不合格种子、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