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卫生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卫生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全省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暨全省青年文明号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卫生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卫生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全省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暨全省青年文明号情况的通报
(鄂卫文明委[2007]7号)


各市、州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大型企业卫生处:

  近两年来,全省卫生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卫生,广泛深入地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先进单位。

  根据湖北省文明委下发《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其中受到表彰的有经省卫生厅文明委组织推荐的6个单位获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今年12月,省卫生厅、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下发《关于命名和认定全省卫生系统2005~2006年度青年文明号的决定》(鄂卫发〔2007〕62号),新命名了5个全省青年文明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倍加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全省卫生系统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健全创建机制,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