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秋季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目录》的补充通知
(湘教通[2009]474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民厅〔2008〕9号)以及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09〕411号)、《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421号)要求,从今年秋季起,我省普通中小学校要按规定要求全面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现就《2009年秋季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目录》民族团结课程教材补充教科书目录通知如下:
一、教材名称及版别
1、高中教材。
教材名称:《民族理论常识》。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使用年级:全1册,供高一、高二两学年使用。
2、初中教材。
教材名称:《民族政策常识》。出版社:红旗出版社。使用年级:全1册,供初中一、二年级使用。
3、小学教材:
教材名称:《中华大家庭》。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使用年级:全1册,供小学三、四年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