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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路客运站场排班管理原则(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路客运站场排班管理原则(试行)的通知
(穗运管〔2005〕90号)


市各公路客运站场、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客运站场的班车排班管理,给广大公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我局制定了 《 广州市公路客运站场班车排班管理原则(试行) 》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OO五年八月三日

广州市公路客运站场班车排班管理原则(试行)

  本原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客运站场对进站客运班车班次的编排和管理。

  一、线路划分

  (一)线路须根据车辆的经营许可范围、客源需求等情况,依照客运类别(普通或直达)、对方站点、途经路线等经营要素进行划分。具有相同经营要素的车辆应编排在同一线路发班。

  (二)对途经路线或对方站点相差不大的班车,如站场认为有必要归为同一线路发班,经与相关参营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编排在同一线路发班。

  二、发班时刻编排

  (一)每条线路的发班时刻表要根据平时旅客流向、流时、流量的一般规律及现有参营单位的车辆数、运输频率、道路状况、市场前景和站场条件等因素科学制定。发班时刻表由站场提出,征求相关参营单位意见后确定。

  (二)对日发2班或以上的班车,编排其发班时刻时,应充分考虑其运输频率和对方站场发班时刻安排,保证前后发班时间间隔合理。

  (三)发班时刻表在运力增加等情况时,可作调整变动。变动情况包括以下3类:

  1.原发班时刻一律不变,在原末班车后新增发班时刻。

  2.原发班时刻一律不变,在原发班时刻之间或早班前插入新增

  发班时刻。

  3.原发班时刻变动,需要重新制定发班时刻表。

  三、发班时刻选择

  (一)就近入位、先到先得原则。

  1.对于第1类变动情况,新增发班时刻的选择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处理。此时,站场不需征求其它参营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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