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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

  (四)大力培植油茶产业龙头企业。大力扶持油茶产业龙头企业,将油茶企业纳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优先评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油茶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努力提高油茶产业化水平,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引导油脂加工龙头企业在油茶主产区建立原料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开发优质油茶籽油及其精深加工产品。
  (五)支持发展油茶经济组织。各级政府要支持发展油茶合作社、油茶产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鼓励、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社或协会等形式进行合作开发,开展多种多样的产销衔接活动,为农民大规模发展油茶种植提供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相关服务,提高林农油茶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
  (六)大力开展油茶品牌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科研单位产业创新,大力开发高附加值终端产品,延伸产业链。加强产品质量认证,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大力宣传茶油的健康功效,扶持奖励名牌产品。科学引导消费,不断提高茶油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丰富市场供应,转变消费观念,促进产业提升。
  四、政策措施
  (一)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油茶良种繁育及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新造林丰产栽培及低产林改造补助,产品加工技术提升,深加工与综合利用产品开发,专用机具、肥料、农药研发,产业发展奖励,以及国家重点油茶建设项目资金配套。各油茶产区市、县(市、区)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二)建立油茶优势产业项目扶持机制。将油茶产业列为自治区农业优势产业,享受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奖励政策。统筹安排涉农的退耕还林工程及成果巩固项目、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农业及山区综合开发、扶贫、农业产业化、以工代赈、移民专项、土地整理、水土保持、科技研发等投资项目,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油茶原料基地建设和加工项目建设,加大油茶产业扶持力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油茶专项信贷工作,建立金融支持和信用体系,推进银企合作模式,组织开发油茶小额信贷。
  (三)将油茶产业发展纳入有关农业专项补贴范围。将油茶经营主体利用良种在宜林荒山荒地、退耕还林地、半石漠化地区新造高产油茶林,对现有低产油茶残次林进行更新改造,纳入良种补贴范围。将油茶生产所需小型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逐步实行机械化作业,降低劳动强度,减少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四)实行基本油茶林地保护。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明晰产权关系,巩固和稳定现有油茶林资源。在重点油茶产区,规划部分林地作为基本的油茶林用地,不可变更林种和树种,保障粮油生产安全的基本用地需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油茶林向有经济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流转。坚持“谁造谁有”的林业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油茶资源培育。利用适宜林地发展油茶,优先解决木材采伐指标和项目审批。鼓励通过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途径吸引境内外资金,推动油茶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提高油茶产量、品质和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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