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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妇联关于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带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关键,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保证妇联干部的参训比例。要把基层妇联干部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的落实纳入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干部的统筹管理。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可由同级党政班子女干部兼任,同时另配1名专职妇联干部;社区妇联主席可由社区女性负责人兼任,有条件的可设专职,其报酬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村妇代会主任应是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其经济报酬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基层妇干养老保险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工作任务列入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内容。各级妇女组织要积极配合党组织,物色、培养、推荐优秀女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特别注重发展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一线的女青年入党,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女党员数和比例要逐年提高。要积极推动“双培双带”,即把在乡务农女能人,外出务工归来的优秀妇女培养成妇女干部、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把妇女干部培养成女能人。鼓励在失业妇女、下岗女工及退休在家的妇女中培养社区妇联干部。

  (四)带阵地建设,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证。要统筹考虑、科学分配和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妇女组织资源,做到活动场地、图书室、办公设备、文体设施、信息及人力资源共享,要在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统筹考虑解决妇女活动阵地问题,使村(社区)妇代会(妇联)有工作室和妇女活动室。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立“妇女之家”、 “妇女学校”,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活跃妇女群众的学习生活,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共同推进基层党建、妇建工作。要把为妇女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建设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各方面支持、关心妇联工作,为妇联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带作用发挥,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充满活力服务高效。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广大妇女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要把“双学双比”与“双培双带”活动相结合,为妇女发展提供平台。把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与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活动相结合,号召妇女忠于职守,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做复合型、创新型的时代女性。拓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范畴,充分发挥“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的示范带动作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开展法律维权工作,积极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特别是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办实事。充分发挥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作用,代表广大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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