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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全面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

  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尽快制定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做好安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当前,尤其要尽快指导、督促当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技术人员,做好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对于检出含有禁用农(兽)药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要立即停止该产品的销售并监督销售者及时对该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对于不按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的,要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等其它经营场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蔬菜、食用菌、猪(肉)牛、活禽、禽蛋和水产品等主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密度,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及时依法对检出含有禁用农(兽)药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及该产品的经营者进行处理。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建立进场销售农产品的标识、标志管理制度,做到产地标识不明、生产者证明不明的农产品不进批发市场、不入屠宰场。对于抽查检测中发现的含有禁用农(兽)药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要及时进行溯源,查清生产源头,并对该产品及该产品的生产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尽快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2006年12月-2007年2月底,全国范围内要开展农业投入品、农药生产用药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007年1月10日前要完成自查,2007年1月25日前要进行监督检查,2007年2月底前为整改提高阶段。请各地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尽快部署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和含有禁用农(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农产品,尽快查清本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禁用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业投入品的企业,要及时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产品登记等证明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依法公布该不合格产品和销售企业名单;对于非法使用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或生产、销售含禁用农业投入品或生产含有禁用农业投入品的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依法惩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要做到执法措施到位、执法效果明显,尽快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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