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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协调小组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五)督办省、市两级建立健康教育网站(网页)、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库及健康素养监测和健康教育统计报表网络。
  承办处室:省爱卫办;协办单位:省健教所。
  (六)结合各自工作,督办市、县建立健全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并对网络中的健教人员进行培训。
  承办处室:省爱卫办,省卫生厅基妇处、医政处、中医处、疾控处、血防办;协办单位:省健教所。
  (七)督办各级健康教育机构按照《湖北省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的要求配备人员和设备,健教人员每年要接受专业培训。
  承办处室:省爱卫办,省卫生厅人事科教处、规财处;协办单位:省疾控中心人事处、省健教所。
  (八)督办落实协调小组各成员处室拟定2009年部门经费预算时,将本处室所承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纳入其中,明确经费额度,并逐年增加,逐步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教育经费应占当年卫生事业费5%的标准。
  承办处室:省卫生厅规财处;协办单位:省爱卫办,省血防办,省卫生厅办公室、疾控处、基妇处、医政处、中医处、法监处、人事科教处。
  (九)结合处室工作计划,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1、省爱卫办
  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和健康素养监测、本省健康教育能力建设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健康教育试点项目,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周、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世界无烟日活动、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加强卫生创建健康教育的指导,对各地落实《纲要》进行督导检查,做好迎接国家中期评估的筹备工作。在医政处和中医处的协助下,组织开展医院健康教育,并对省级健康教育示范医院进行复查。将宣传普及手足口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防病能力。
  2、省血防办
  筹办毛主席《送瘟神》发表5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加强血防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部门、单位、群众自觉守法、依法防病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无害化厕所、沼气池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改厕和“一建三改”后的维护和管理,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宣传洲滩禁牧的重要意义,阻断血吸虫病传播链;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血防意识,形成全民参与血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3、省卫生厅疾控处
  (1)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开展世界艾滋病日系列活动、艾滋孤儿夏令营、党政干部宣讲、农民工艾滋病宣传巡演、新闻媒体评奖、组织媒体采访、制作传播材料、实施针具交换行为干预、在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青春红丝带“面对面”宣传教育和职工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做好中小学生和农村党政干部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加强党校艾滋病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对换届后的党政干部开展艾滋防治知识宣传,不定期组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联谊交流活动等。
  (2)组织开展结核病、疟疾、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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