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2009年度省级艾滋病防治专家队转点工作的通知
为了切实加强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关要求,决定在2009年度继续组派10支防治艾滋病专家队,驻20个艾滋病疫情较重地区,常年开展巡回医疗、技术培训和政策宣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10支艾滋病防治专家队分别由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省新华医院、省中山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各组建一支。每支专家队确定2个县(市)为责任区。
二、每支专家队由临床专家(传染科、内科)2~3人组成。
专家队队员要求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医疗技术优良,有较强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队队员与“评聘上一级医疗技术职称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下派工作一年”的政策挂钩,与“万名医生下基层”活动相结合。各单位可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择专家队队员(专家队队员工作期限内原则上不更换)。每队由所在单位指定一名队长。各单位专家队成员名单于3月10日前报省卫生厅疾控处。
三、各专家队在责任区内巡回防治一年(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
在第一个责任区工作时间为2009年3月至2009年9月,第二个责任区工作时间为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在基层工作的时间不低于5个月。各专家队务必于2009年3月25日和9月25日前分别到达责任区,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各项任务的实施时间,分段完成相关任务。工作计划制定后,分别于2009年3月30日和2009年9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疾控处和派出单位。
四、专家队任务
(一)巡回医疗与技术指导
1、对当地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指导开展机会性感染诊治与预防;对符合治疗条件的患者,及时督促开展抗病毒治疗。每个责任区工作时间为1周。
2、对正在进行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患者进行检查,指导开展抗病毒治疗及副作用的处理。对艾滋病疑难病例进行会诊。每责任区工作时间为1周。
3、对孕妇艾滋病抗体筛查工作进行检查,对阳性孕妇实施阻断措施。每责任区工作时间为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