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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农办字[2006]134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农业部、省农业厅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

  当前,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食用含有禁用有机磷农药的蔬菜、含有“瘦肉精”的猪(牛)肉等农(兽)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导致的质量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之一。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经明确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好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赔。各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定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做好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市场开办者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列入议事日程,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交易流程,完善控制措施,建立信息发布、报告和事件善后处理制度,切实担负起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市场准入的第一道“关口”的责任。

  二、切实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

  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尽快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和经过培训的检测技术人员,切实做好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农业部、省农业厅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在2007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其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要在2007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在上述期限内,暂时还没有检测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要委托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做好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保证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抓紧制定完善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样品采集与登记、检测流程与规范、结果发布与归档、超标农产品的处理与报告等抽查检测工作制度,保证抽查检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抓紧制定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产地标识、标志管理制度,保证抽查检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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