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06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赣农产办发[2007]4号)
各设区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为掌握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更好地为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对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请组织做好2006年度农业产业化调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目的
全面掌握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状况,了解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运作和各地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扶持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全面分析问题,加快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二、调查统计内容
一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宏观情况,反映各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二是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微观情况,反映企业发展运行状况。具体按照《关于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04]11号)中的“附件1和附件2”进行填报。
三、调查统计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组织落实。2006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由各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统计。市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要按照各统计表的要求组织好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重点龙头企业填报;要做好数据汇总和分析报告撰写工作。
(三)确保质量。各设区市要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实事求是,确保调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上报材料:1、2006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2、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3、2006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分析报告(要求注意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形成数据翔实、对重点问题有深入分析的报告)。以上两个统计表挂在江西农业信息网(www.jxagri.gov.cn)上,请下载后打印、分发,并按填报说明填报。
(五)上报方式和时间。所有上报材料请各市于2007年3月10日前用电子邮件发至cbqq1314@163.com 或者chenbing725@hotmail.com。另请报送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一套市、县级统计表,统计表要分别加盖市、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印章。县级和市级统计表请市级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