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政府运行效率,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客观需要。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认识到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配合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绩效自评,并加强分析研究、指导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必须认真、如实进行绩效自评,形成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的绩效自评报告,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及时总结,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考评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2006年畜禽良种补贴项目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考评依据
考评的主要依据为《江西省农业厅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赣农字[2007]15号)、《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赣财农[2006]71号)、《关于下达2006年省级畜禽良种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06]72号)以及《畜禽良种补贴项目合同书》等。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主要包括:
(一)业务考核指标:基础种畜禽保有量、种畜禽推广量和育种档案建立等。
(二)财务考核指标:财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规范性等。
(三)其他指标:项目总结、社会效益等。
三、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业务指标占70分,其中基础种畜禽保有量35分,种畜禽推广量25分,育种档案建立10分;财务指标20分,其中财务信息质量10分,会计核算规范10分;其他指标10分,其中项目总结5分,社会效益5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基础种畜禽保有量:100%(含100%)以上完成畜禽良种补贴任务,得35分;100% 以下完成畜禽良种补贴任务,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种畜禽推广量:100%(含100%)以上完成畜禽良种补贴任务,得25分;100% 以下完成畜禽良种补贴任务,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