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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江西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程序的原则。评议工作始终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主要领导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要求,成立省农业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指导、检查、考核、评议工作。
  组 长:毛惠忠
  副组长:周新发、张忠平
  成 员:胡向东、邓建平、黄峰岩、王绍萍、张桂兰、徐金星、廖宇舟
  领导小组下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简称行评办),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绍萍
  副主任:张桂兰、张敬义
  成员由厅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廖宇舟、姜建文、付辉云、黄文新、贺中朝、陈绪红、姚孝忠、蒋伍平、罗省根等。
  四、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活动,以办好“十件实事”为抓手,推进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以及决策失误、治政失当、权力失控、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等问题,大力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提高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五、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各设区市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果业、茶叶、蚕桑)等局(办)。
  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省农业厅负责对各设区市农业局的评议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果业、茶叶、蚕桑)等局(办)的评议工作进行指导;设区市农业局负责所辖区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茶叶、蚕桑)等局(办)的评议工作;设区市水产(果业)局要积极参与活动,并负责所辖区县(市、区)水产(果业)局的评议工作。
  省农业厅机关及有对口业务的事业单位都要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六、评议内容
  1、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是否把行风建设纳入总体工作目标,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人员、责任、工作三落实;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广辟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认真梳理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是否做到宣传到位、记录齐全、资料详实、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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