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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二阶段工作小结和第三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二阶段工作小结和第三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7〕91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江西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07〕56号)文件的部署和安排,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第二阶段的工作进展顺利,并将于8月上旬前结束第二阶段的工作。为认真总结第二阶段的工作,安排部署好第三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第二阶段的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工作

  各设区市农业局要根据我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第二阶段的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县(市、区)农业部门进行评议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并逐一对当事人进行回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10日前报送我厅民评办。

  二、认真抓好第三阶段的意见反馈和整改建制工作

  1、意见反馈

  我厅将在8月中旬左右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设区市自查自纠报告中报送的、省民调中心电话调查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集中进行反馈。

  2、整改

  各设区市农业局针对反馈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逐条进行梳理分类,逐条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进行整改,并逐一回复当事人或提交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在整改中,对能够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不属本部门职能范围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整改的,要说明情况。

  3、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各设区市农业局要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行政行为,努力提高农业管理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力,在全省农业系统全面建立运转协调、办事高效、行为规范、作风扎实、廉洁自律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长效机制。

  各设区市在完成以上工作后,要把第三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汇总小结,形成整改报告报送我厅民评办(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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