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对特困党员子女上大学实行助学的调查摸底的通知
厅各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厅机关党委年初提出的对厅直单位特困党员子女上大学实行助学的工作,经研究,近期就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通知如下:
一、慰问资助对象和条件
慰问资助对象:厅各单位特困党员子女。
资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党员家庭:(1)低保党员家庭;(2)下岗尚未解决再就业的困难党员家庭;(3)有严重疾病或遇到其它特殊困难的党员家庭。其子女必须是今年国家统招内的大学生,以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根据慰问资助条件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家庭子女今年高考录取院校的情况。符合慰问资助条件的,由困难党员提出申请,填写《慰问资助困难党员子女上大学申请表》(附申请表),逐级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签署意见,于8月17日前将慰问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报厅机关党委,联系人:赖流洲。我委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逐一审核,按困难程度排序,提出慰问资助的建议名单。争取8月底将“助学金”发放到特困党员家。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单位的实际,从留存党费中列出一定数额的党费,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并将具体情况报我委。
资助名单一经确定,我委将在江西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各单位也必须公示。
附:慰问资助困难党员子女上大学申请表(表用一张纸正反两面填写)
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党委
2007年8月3日
附:
慰问资助困难党员子女上大学申请表
单位(盖章): 时间:2007年 月 日
党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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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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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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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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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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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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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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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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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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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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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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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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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月收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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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均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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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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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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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单位
| 职业
| 政治面貌
| 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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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或困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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