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重点和内容
根据我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以及今年我厅工作安排,项目主要扶助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的引进示范推广,重点支持如下农业技术:
(一)粮油作物类:万亩片粮油作物高产优质技术集成与示范、“多用一斤种增收百斤粮”技术集成与示范、杂交水稻高产制种技术应用、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推广、水稻病虫专业化防治技术推广。
(二)经济作物类:园艺作物“1亩园1万元” 技术集成与示范、脐橙早晚熟新品种及配套技术示范与推广、柑桔“以螨治螨”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以及浅水藕超高产生产技术、一茬多熟西瓜生产技术、农作物秸秆生产食用菌技术示范与推广。
(三)畜牧兽医类:肉牛改良及育肥技术、奶牛胚胎移植及高产奶牛养殖技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新技术、重大动物疫病抗体检测及快速诊断技术示范与推广。
(四)水产养殖类:小龙虾人工增养技术、斑点叉尾鮰标准化养殖技术、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名特优新水产养殖品种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五)综合其他类: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油菜等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秸杆生物气化技术、乡村清洁技术、农业资源节约生产技术、12316信息服务技术、质量安全全程标准化控制技术示范与推广。
三、申报条件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有关农业场所,可申报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按以下条件遴选项目:
(一)项目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健全,有较好的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基础。
(二)该项农业技术先进性突出,在一定范围内示范推广,并证明其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三)该项农业技术在我省适用面广、辐射力强,可形成较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对行业的科技进步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四)项目实施区域集中,原则上是2007年我省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农民有积极性和意愿,当地政府重视,有较好的示范宣传和带动作用。
四、申报数量及补助标准
按各设区市规模大小、农业比重等因素确定市农业局项目申报数,赣州市果业局、九江市水产局各限报3个,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申报数量见附件1。省直有关单位各限报1个。超过项目申报控制数的不予受理。每个项目原则上补助资金不低于15万元,对带动作用特别强的重大技术项目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