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把好农产品基地准出关口的情况。重点检查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设检测室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和对查出的不合格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处置的情况。要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出基地、不入市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07年8月上旬,各设区市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周密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8月中旬,各地按照当地实施方案的部署,组织力量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地按要求组织力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督查检查阶段。2007年8月下旬,省农业厅派出督查组,对各设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2007年11月上旬,各地及时总结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抓好落实。要通过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日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落实责任制,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三)加强督查,及时沟通。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快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人,依法及时处理。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对查获的不合格农产品及其责任人要及时予以曝光。要主动与宣传部门沟通,立足于维护消费安全和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应对和处置不实信息。